广东省现在是否取消工程履约保函?
工程履约保函是发包人在发包工程项目时,为保障承包人履约而向发包人提供的担保文件。根据广东省最新的政策法规,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履约保函已经基本取消,由履约保证金替代。对于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履约保函仍然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但是其适用范围和使用方式有一定变化。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取消履约保函
2022年1月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优化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履约担保管理的通知》(粤建函〔2022〕2号),其中明确指出: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强制招标人采用招标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作为中标人的履约担保。
该通知规定,对于政府投资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采取政府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方式。
据了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取消履约保函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减轻企业负担,履约保证金的保证比例通常低于履约保函,企业可以节省一定资金;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履约保证金可以由发包人或其指定的银行管理,无需再向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函。
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履约保函适用范围变化
对于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履约保函仍然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但是其适用范围和使用方式有一定变化。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履约保函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合同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且承包人资质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的;
2. 合同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工程,且承包人资质等级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等级的;
3. 招标人认为履约风险较大的其他工程。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对于非示范文本合同,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可能有所不同。
除了适用范围的变化,履约保函的使用方式也有所调整。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改进履约保函管理的通知》(粤建函〔2022〕23号),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一般为合同履行期限加上一年,不再强制要求一定为两年。同时,允许履约保函分阶段出具,即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内,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履约情况良好,承包人可以申请部分退还履约保函。
工程履约保函的利弊
工程履约保函作为一种履约担保方式,既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
**优点:**
- 保障发包人利益:履约保函可以保障发包人工程款项的支付,如果承包人未能履约,发包人可以凭履约保函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索赔,从而减少损失。
- 规范承包人行为:履约保函可以规范承包人的履约行为,促使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减少违约风险。
- 有利于承包人投标:对于资质等级较低的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可以提高其投标竞争力,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缺点:**
- 增加承包人成本:向银行或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会增加承包人的履约成本。
- 手续繁琐:办理履约保函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并经过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审核,手续较为繁琐。
- 可能存在纠纷:如果承包人发生违约,发包人在索赔时可能与银行或保险公司产生纠纷,影响履约保函的兑现效率。
工程履约保函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变化,工程履约保函的未来发展也呈现出以下趋势:
-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全面推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取消履约保函,采用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方式,将成为一种普遍趋势。
- 履约保函在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适用范围缩小:随着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加剧,承包人的履约能力不断提高,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可能会进一步缩小。
- 履约保函使用方式更加灵活: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分阶段出具、部分退还等使用方式将得到更加广泛的推广,以满足不同工程项目的担保需求。
- 履约保函与其他担保方式并存:履约保函与其他担保方式,如银行保函、信用证等,将形成互补关系,共同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履约.
总之,广东省取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履约保函,对于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调整履约保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式,是适应工程建设市场发展,优化担保体系,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履约效率的重要举措。相信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的持续完善和行业实践的不断创新,工程履约保函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