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履约保证金几时打
监理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22-2019)第八章第6.3条规定,应当在监理合同签订后20日内缴纳。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为什么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监理履约保证金是监理人在履行监理合同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提供的担保。其目的是确保监理人依约履行监理职责,防止监理人违约或不当履行职责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比例
监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一般按照监理费的比例收取,具体比例由监理合同约定。常用的比例范围为5%-10%。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通常有两种:现金缴纳和银行保函缴纳。现金缴纳需将资金存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银行保函缴纳需向建设单位提供经银行出具的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监理人在履约期间出现违约行为或不当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赔偿。扣款时,建设单位应当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扣款理由和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监理人履约期满,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符合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监理人提交履约证明资料后30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建设单位应当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退还金额。
常见问题
1、监理履约保证金何时开始计算?
监理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时间从监理合同签订后20日内开始计算,而非监理人实际履约时间。
2、监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怎么办?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22-2019)第八章第6.3条规定,监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监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是否意味着监理人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代表监理人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只是在监理人违约时,为建设单位提供一定的担保,并不能免除监理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是否需要经监理人同意?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22-2019)第八章第6.3条规定,建设单位扣除履约保证金时,应当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扣款理由和金额,不需要经过监理人同意。
5、监理人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是否需要提供发票?
不需要。监理履约保证金不是收入,也不存在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退还时不需要提供发票。
温馨提示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在选择监理人时,应考察监理人的履约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确保监理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同时,在监理履约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监理人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应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