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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履约保证金需确认
时间:2024-05-22

扣履约保证金需确认

前言

履约保证金是工程承包双方为保障合同履约而约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扣履约保证金是工程承包人对承包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惩罚性措施,也是保障工程业主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在扣履约保证金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发生扣错、扣多了或扣少了等问题。

扣履约保证金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扣履约保证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存在书面合同且合同明确约定有履约保证金;
  2. 承包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 承包商的违约行为给工程业主造成了损失;
  4. 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与承包商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匹配。

扣履约保证金的流程

扣履约保证金的流程一般如下:

  1. 工程业主向承包商发出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书,说明扣除理由、扣除金额及扣除依据;
  2. 承包商在收到通知书后,应及时向工程业主提交异议;
  3. 工程业主根据承包商的异议进行复核,确认扣除金额的合理性;
  4. 工程业主将扣除结果书面通知承包商,并说明理由;
  5. 承包商对扣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扣履约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在扣履约保证金的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 明确扣除依据:扣除履约保证金时,工程业主必须提供明确的扣除依据,包括合同约定、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及损失情况等。
  • 合理确定扣除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当与承包商的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匹配,避免扣错、扣多了或扣少了。
  • 及时发出通知:工程业主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应当及时向承包商发出通知,避免错过扣除时效。
  • 保障承包商的权利:承包商对扣除履约保证金有异议的,有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工程业主应当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扣履约保证金的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扣履约保证金的纠纷时有发生。例如,在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对于扣履约保证金的条件、程序及注意事项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该解释明确,扣履约保证金应当以合同约定、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及损失情况为依据。且工程业主在扣除履约保证金前,应当出具扣除履约保证金的通知书,告知承包商扣除理由、扣除金额及扣除依据。承包商在收到通知书后,有权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工程业主应当在收到异议后及时进行复核,并在做出扣除决定后书面告知承包商。承包商对扣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结语

扣履约保证金是工程建设中保障工程业主权益的重要措施,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发生扣错、扣多了或扣少了等问题。在扣除履约保证金前,工程业主应当明确扣除依据、合理确定扣除金额、及时发出通知,并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同时,承包商对扣除履约保证金有异议的,有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只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才能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工程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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