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国家规定2017
引言
履约保函是一种由担保人(银行)向受益人(发包方)出具的保证,确保承包方履行合同义务。国家对履约保函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对规范履约保函业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履约保函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履约保函是指由担保人向受益人出具的,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履约保函的当事人包括担保人、受益人、承包人。
履约保函的适用范围
履约保函适用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承担工程建设和货物采购等合同义务的情形。具体包括:
- 工程建设合同
- 货物采购合同
- 服务合同
履约保函的种类
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履约保函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 无条件履约保函:担保人在收到受益人索赔时,无条件地向受益人支付相应金额,无需考虑承包人的履约情况。
- 有条件履约保函:担保人在收到受益人索赔时,有权审查承包人的履约情况,如果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将向受益人支付相应金额。
履约保函的国家规定
我国对履约保函的国家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该法对履约保函的性质、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强调了履约保函的法律效力。
《招标投标法》
该法规定了履约保函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
《工程建设合同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履约保函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的适用条件、保证金额、有效期限等内容。
履约保函的出具
履约保函由担保人出具。担保人一般为银行或其他经批准的机构。承包人在中标或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向担保人申请出具履约保函。
出具条件
担保人出具履约保函应具备以下条件:
- 承包人具备履约能力和信誉
- 担保人有足够的担保能力
- 履约保函的金额、有效期限、保证范围符合合同约定
出具程序
履约保函的出具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 承包人向担保人提交出具履约保函的申请
- 担保人审查承包人的资质、履约能力和财务状况
- 担保人与承包人签订担保合同
- 担保人出具履约保函
- 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
- 受益人已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并经催告仍未处理
- 受益人已向担保人提出索赔书
- 受益人向担保人提交索赔书
- 担保人审查索赔书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 担保人向承包人核实情况
- 担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索赔金额
- 合同解除或终止
- 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
- 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
- 担保人依法免除担保责任
履约保函的索赔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受益人可以向担保人索赔。
索赔条件
受益人索赔履约保函应具备以下条件:
索赔程序
受益人索赔履约保函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履约保函的失效
履约保函在以下情形下失效:
履约保函的争议解决
履约保函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协商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调解
当事人也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仲裁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诉讼
当事人协商、调解、仲裁均无法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论
履约保函是工程建设和货物采购等领域的重要担保工具。国家对履约保函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秩序。通过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各方当事人可以有效利用履约保函,保障合同履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