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兑保函回购合同
时间:2024-05-22
银行保兑保函回购合同
**引言**
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卖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买方”)于(日期)在(地点)签订,就银行保兑保函的回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
本合同标的物为卖方持有的银行编号为(保函编号)的保兑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保函的担保金额为(金额),担保期限为(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卖方同意以(金额)的价格将保函转让给买方。买方同意在收到保函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转让价格支付给卖方。
第三条 保函交割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全额转让价格后,将保函原件交割给买方。保函交割应在以下地点进行:
第四条 保函担保责任
保函的担保责任由银行承担。买方在担保期间内享有保函项下的全部担保权利。卖方保证已将保函相关情况如实告知买方,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的担保条件、担保范围、保证的事件、担保的金额、担保的期限及保函的有效性等。
第五条 卖方的承诺
卖方承诺:
第六条 买方的承诺
买方承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可以进行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内容应以书面形式体现,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 保函原件 2. 保函相关文件
甲方(卖方): (卖方签字盖章)
乙方(买方): (买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