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怎么写
前言
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其提供的担保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合同约定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合同未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但因受让人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让人未实现合同目的的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写的写法,并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
格式和内容
履约保证金不退的条款通常包含在合同的保证条款中。其格式如下:
**保证金不退还约定**
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受让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时间]内,向发包人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金额]元。如受让人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实现合同目的的,发包人有权没收该履约保证金,受让人不得主张返还。受让人如已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终止的,发包人应于[时间]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给受让人。
主要内容包括:
- 交付时间:受让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交付履约保证金。
- 金额: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可以根据合同金额或工程规模等因素确定。
- 不退还的情形:包括受让人违约、合同无法履行、合同未实现目的等。
- 返还的情形:包括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合同解除或终止等。
- 时间:发包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不退还的依据
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约定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则此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根据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在此情况下,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可以理解为损失赔偿的一种方式。
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进行认定。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并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则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违约方支付超过违约金的损失赔偿金。在此情况下,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可以理解为违约金的一种形式。
不退还的风险
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可能给受让人带来以下风险:
资金损失
如果受让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没收,则受让人将遭受资金损失。
商誉损害
如果受让人因违约而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没收,可能会对受让人的商誉造成损害,影响其后续的经营活动。
法律责任
如果受让人因违约而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没收,发包人可能会以受让人违约为由向受让人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受让人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避免不退还的建议
为了避免履约保证金被没收,受让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仔细阅读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受让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有关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充分了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导致资金损失。
履行合同义务
受让人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约定的事项,避免因违约而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没收。
协商解决
如果受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与发包人协商解决,争取发包人的谅解和支持,避免因违约而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没收。
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上述措施之外,受让人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 在交付履约保证金时,应取得发包人出具的收据或其他证明。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情况的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据,以备查验。
- 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及时向发包人索要履约保证金,并保留相关证据,以防止发包人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