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22
## 履约保证金的实施方案
### 导言
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合同履约担保措施,在工程项目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为了规范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升合同履约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定义与适用范围**履约保证金:**由承包方按照合同金额一定比例向发包方提供的保证金,以确保承包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义务。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其中合同金额超过一定门槛的。
### 保证金比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度等因素确定,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具体由发包方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
### 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现金、政府债券或其他经发包方认可的方式**缴纳。承包方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管理 #### 保管与保管机构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指定**的保管机构保管,保管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资金实力。
#### 资金流动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动用,若承包方违约,发包方可凭合同约定向保管机构申请支用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承包方**履行完所有合同义务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发包方应当及时向保管机构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不当使用及处罚发包方和保管机构应严格遵守履约保证金的管理规定,不得挪用或变相挪用履约保证金。对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罚:
- 对挪用或变相挪用履约保证金的,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对保管机构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履约保证金损失的,处以罚款并解除合作关系。
因履约保证金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附则本实施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发包方负责解释并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