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能退吗
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在中标后,为确保承包人及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约定的中标范围内全部义务而向发包人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
一、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第17.1条规定,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期限内,予以退还:
- 承包人已保质保量完成合同约定工程且已办理工程结算;
- 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内发包人解除合同,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
-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编制未未完工程决算的;
- 双方协商同意退还的。
二、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退还流程
承包人符合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后,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退还:
-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退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申请后,应在15日内派专人组成验收小组对完成工程进行验收;
- 验收小组应在验收后15日内出具验收报告;
- 发包人收到验收报告后,在3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决算审查;
- 经决算审查合格后,发包人应在15日内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延长履约期限对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退还的影响
在特殊情况下,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承包人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工程,可申请顺延合同履约期限。在顺延期限内,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但顺延期限结束后,承包人仍未完成工程,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退还的争议处理
若承包人符合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但发包人拒绝退还或延误退还,承包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争议:
- 与发包人协商协商,争取和平解决纠纷;
-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1:
某承包人承包了一项工程,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因资金紧张未按期竣工,经发包人批准,顺延工期3个月。顺延工期届满后,承包人仍未完工,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法律分析:**承包人因资金紧张造成工程延期,不属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免责情形,因此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人申请顺延工期并得到发包人批准,表明承包人认可合同约定的工期,因此不得以顺延工期为由主张自身不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2:
某承包人承包了一项工程,合同约定工期为10个月。工程开工后,因遇连续暴雨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承包人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并申请顺延工期。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申请后,同意顺延工期2个月。
**法律分析:**连续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及时报告并申请顺延工期,且得到发包人批准,因此承包人免除违约责任。在顺延工期内,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顺延工期届满后,承包人按期竣工,发包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结语
合同超期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承包人在符合退还条件后,应及时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退还申请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理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