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上海市交警支队某大队民警,现向贵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03条规定,请求贵院依法对被告进行诉讼保全。
一、案情简介
1. 我系某大队民警,平时主要负责交通管理工作,积极执勤,维护交通秩序,为市民的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2. 2021年10月15日晚20:30左右,本人正在执勤中巡逻,发现被告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证,且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根据我所存在的职务职责,我当即对被告予以执法处罚,并依法暂扣了被告驾驶的机动车。
3. 被告对我的执法行为心存不满,多次威胁要采取报复行动。最近一段时间,我发现有人频繁在我家门口鸣笛,并留下恶意言论和恐吓字条,我深怀担忧,生活受到了严重干扰。
二、申请内容
根据上述情况,我请求贵院依法对被告进行如下诉讼保全:
1. 禁止被告对我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恐吓或威胁行为,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2. 禁止被告对我的住所、车辆和家庭成员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损害或恶意言语刺激;
3. 如有必要,可以对被告的通讯设备进行取缔、销毁或限制使用。
三、申请理由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03条规定,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自己权益可能受到侵害,并有达到法院保全要求的证据材料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
2. 我作为一名交警,处于执法职责的执行范围内,合法维护了交通秩序,保障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被告对我及家人进行骚扰和恐吓的行为,已经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居住生活,涉嫌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3. 为了保证我能够正常履行交警职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请求贵院对被告进行相应的诉讼保全措施。
四、证据材料
1. 被告驾驶机动车无驾驶证、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相关执法记录;
2. 针对我的威胁言论和恐吓行为的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
3. 民警上报的案例,包括其他愿意提供证言的民警的口供;
5. 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XXX(姓名)
工作单位:某大队交警支队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XXXX-XXXXXX
特此申请!